RE: [問題] 母親未滿60 有薪資所得,是否可以列扶養?

看板tax (稅板)作者 (taco)時間19年前 (2007/05/28 09:54),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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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wen (無法想像的晴天)》之銘言: : 已爬文,但還是有些問題不太了解.. : 我媽媽未滿60歲,今年薪資收入大概110000,已超過74000.可以列入扶養嗎? : 用網路申報是否先點選"無謀生能力",之後在薪資所得部份在輸入資料嗎? : 那她的薪資所得是併入我的薪資所得嗎? : 那薪資特別扣除額是只能扣一人份78000嗎? : 那如果我不報我媽扶養,也不計她的薪資所得,那她的所有醫療,捐贈,保險單據, : 都不能計入我的扣除額了嗎? : 還有保險單據是以要保人還是被保險人,為納稅人或扶養人才可申報? : 希望好心大大可以替我解答. 請問如果母親非薪資收入 為54C股利憑單 跟 租賃所得 所得總額超過110000 這樣我可以報嗎 還是需要給父親一起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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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C裡的金額在27萬內,是不用納入總所得計算,計算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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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一正一負抵扣掉;至於租賃所得,應扣除費用率,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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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0萬*(100%-43%) =xxxx元,此金額才是母親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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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兩項請分開來計算,另母親的免稅額超過7.7萬,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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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父親一起報,較划算(多了一般扣除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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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併申報時,一般扣除額分:【標準】與【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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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擇高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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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標準扣除額:9.2萬/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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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 感謝 後來有發現 給父親報好像有少了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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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2:32, , 10F
只是那時候不知道跟薪資會有啥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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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MZPJ9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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