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債債券利息所得稅 仍按10%扣繳-分離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落幕後的惆悵)時間18年前 (2007/07/06 11:2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udn.com/NEWS/STOCK/STO8/3916829.shtml 債券利息所得稅 仍按10%扣繳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70706 02:09am 立法院上月14日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個人債券利息所得改採分離課稅。由於 這項修法案尚未公告生效,財政部經與業者會商決議,債券利息所得扣繳仍按10%稅率 扣繳,待法令生效後再改換發憑單,不致影響投資人分離課稅的權益。 財政部並已經著手研擬各類所得扣繳率辦法,公債、公司債與金融債券等利息所得的分 離課稅率,原則將訂為10%。據指出,由於未來的分離課稅率與現行債券利息所得的扣 繳稅率一致,先扣繳再改換憑單的作法,不會發生退補稅問題。 財政部昨日邀集票券、金融相關業者,就所得稅法修正後,有關個人債券利息所得分離 課稅,以及營利事業有關溢折價發行債券的利息所得計算原則進行會商。由於所得稅法 有關債券利息所得的修法案尚未經總統令公告施行,金融業者對於目前已到期的債券利 息所得,究應如何辦理扣繳一頭霧水。 昨天的會議初步獲致結論,財政部將儘速配合法令公告的時程,完成各類所得扣繳率辦 法的修正工作。票券金融業者扣繳個人債券利息所得時,在法令未生效前,仍應按現有 的扣繳率10%,對債券持有人課徵利息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個人債券利息所得分離課稅已明令溯至今年元月起適用,凡是今年元月以 後到期的債券利息所得,均得按分離課稅方式繳稅,不再合併個人綜合所得申報。 因此,在法令未公告生效之前,已到期的債券利息所得先按10%的扣繳率開出一般扣繳 憑單,待法令生效施行時,再由扣繳單位改發分離課稅憑單,交由納稅人保管。財政部 也準備修正分離課稅憑單,納入債券利息所得以便納稅人與扣繳單位有所憑據。 【2007/07/06 聯合報】@ http://udn.com/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歡迎來Ptt-Charity公益板逛逛,將可用的物資捐給有需要的單位, ╰ ***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 /\ 市民廣場 → 3.PttAction → 7.Ptt-Charity 公益板歡迎您一起舉手之勞做公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28.97
文章代碼(AID): #16ZRQyPs (tax)
文章代碼(AID): #16ZRQyP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