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繼承土地欲售出之增值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懷念學生生活)時間18年前 (2007/09/22 15:36),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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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得知繼承得之土地不須繳納增值稅 想知道若將這筆土地出售 土地增值稅的部分應以何時的地價作為基準 我的認知是應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與欲出售之公告現質作為計算值 不曉得是否有誤??!! 懇請板上各位協助解惑 若我的理解無誤 因繼承與欲出售之時間點相近 兩者的公告地價是一致的 是否表示在出售時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謝謝大家的協助~ m(_ _)m -- "You can fool all of the people some of the time, and some of the people all of the time, but you can not fool all of the people all of the time." - Abraham Lincol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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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31條~ 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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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1:34, , 2F
應該是以賣出時的公告現值課徵土增稅 另外土增稅的繳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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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是沒有關係的 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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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時間點很近,有超過一個年度嗎?如果沒有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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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需要課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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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51, , 6F
的確是沒有超過一年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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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zCOFG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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