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是薪資免稅教師,配偶不是,要如何申報?
※ 引述《ariel2007 (ariel)》之銘言:
: 我發誓我有爬文過,但還是看不太懂
: 所以只好再求助大家
: 我是國小老師,所以薪資部分免稅
: (但是我也沒有什麼額外的收入啦!利息也低於27萬)
: 所以我應該是不需要報稅
: 但是老公(今年結婚)則是一般電子公司員工
: 聽說他今年有可能要報到30%不過應該是21%的稅
: 請問我們到底應該要合併申報還是分開申報(我是說薪資的部分)
: 不是還有什麼可以扣除的東西嗎?(印象中爬文有看到,我是說關於我的喔!)
: 不是扶養父母那種的
: 簡單來說,我的問題是,像我們這樣組合的夫妻(老師跟一般)
: 要怎樣報稅最划算?
: 謝謝大家!
我自己又查了一下
若我們兩人合併申報的話
是否可多扣除「配偶」(我)的扶養免稅額77000?(但是我有工作耶~可以嗎?)
及標準扣除額中的夫妻合併申報扣除額88000(到底是88000還是92000?)
還有別的可以扣嗎?
這麼說來好像合併申報對我們較有利
我的推測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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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1:5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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