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請問薪資所得扣繳的規定(關於獎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mj)時間18年前 (2007/11/24 01:17),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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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mosa620 (Macbook愛用中)》之銘言: : 想針對下列規定請問兩種情況: : 名稱: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民國 87 年 04 月 08 日 修正) : 第 6 條 薪資受領人除按月給付之薪資以外尚有職務上或工作上之獎金 : 、津貼、補助費等非固定性薪資者,如係合併於按月給付之薪資一次給付 : 者,可就給付總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扣繳稅款;其非合併於按月給付之 : 薪資一次給付者,應按其給付金額扣取百分之六。薪資受領人之兼職所得, : 應一律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六。 : 1. 每月會有不固定的獎金(例如sales按當月績效領的績效獎金) : 請問這種獎金沒有和底薪一起發放(意即不同日),這樣是要按6%扣繳呢? : 還是要與底薪一起計算給付總額、按扣繳級距表來扣繳? 不同日發放時,獎金按6%扣繳。 : 2. 想請問下面這句話是說,如果獎金和固定薪資一起給付,是一定要按扣繳 : 級距表來扣繳呢?還是沒有強制規定,也可以用6%來針對獎金做扣繳? : 因為辦法裡是說「可」就給付總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扣繳稅款,感覺好像 : 可以選擇。 可按扣繳率表的金額扣繳,也可扣6%。一般人都不願意被多扣。 : 薪資受領人除按月給付之薪資以外尚有職務上或工作上之獎金 : 、津貼、補助費等非固定性薪資者,如係合併於按月給付之薪資一次給付 : 者,可就給付總額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扣繳稅款 同日一起發放可依扣繳率表一併計算扣繳。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106

11/27 19:00, , 1F
請問一下...如果有扶養..可以先不扣那6%..之後再自己報稅嗎
11/27 19:00, 1F

11/27 19:09, , 2F
補充一下..是根本不需要到報稅..工作半年所得沒超過要報稅
11/27 19:09, 2F

11/27 19:10, , 3F
若先被扣..之後還要去報稅來退稅..
11/27 19:10, 3F

11/27 21:34, , 4F
真是感謝Orz!!!
11/27 21:34, 4F

11/27 23:22, , 5F
公司會依受薪人員所填的扶養親屬表對照薪資扣繳率表作業
11/27 23:22, 5F

11/27 23:25, , 6F
稅金未超過2000元者可不扣繳
11/27 23:25, 6F
文章代碼(AID): #17Hmizc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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