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漏申報綜所稅 除補徵外仍應罰鍰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08.01.01 04:23 am
五股曹小姐來電詢問:日前收到95年度未申報補稅通知單及違章罰鍰繳款書,才發現96年
4月至7月期間出國考察,回國後也忘了要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若由公司出具出國證明
可否免除違章罰鍰?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中出國,在結算申報期間
過後返國,未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核定有應納稅款者,除依法補徵應納
稅額外,仍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因此申報期間出國致未申報繳稅者仍應依法處罰,不過未辦理申報之違章案件,經提出申
請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如符合所得稅法之扶養親屬規定者,仍可准予減除。
【2008/01/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161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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