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實領薪資所得低於薪資扣除額之扣除金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分身)時間18年前 (2008/04/10 09:49),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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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補稅通知 去年申報的資料簡述如下 扶養媽媽+3個弟妹 媽媽(扶養)-家庭主婦,沒有收入 妹(扶養) -學生,沒有收入 妹(扶養) -滿20,學生(夜校,專一),有打工 弟(扶養) -滿20,學生(大三),有打工 我(申報人)-上班族,有收入 在寄來的核定稅額計算說明中,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82326 這個數字我怎麼算都算不出來 依照本版置底文章說明每人可扣除 78000 那數字應為78000*3 = 234000 是我那裡理解錯了嗎 ?. ? 另外,想再詢問一下 突然想到如果今年改由媽媽申報,其它子女都列為扶養的話 是不是可以多扣 25000*2 的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呢? 因為媽媽沒有收入,所以不確定是不是可以這樣申報.... 謝謝解答<(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29.221

04/10 10:05, , 1F
薪資未達78000元,應以實際金額扣除,不能扣超過呀~
04/10 10:05, 1F

04/10 10:07, , 2F
子女教育特別扣除額的25000元是"每一申報戶"可列扣之額度.
04/10 10:07, 2F

04/10 10:08, , 3F
要注意,您已成年,不能被媽媽扶養.
04/10 10:08, 3F

04/10 10:10, , 4F
感謝您的解答...是我沒理解清楚..謝謝^^
04/10 10:10, 4F
文章代碼(AID): #17_N8sQ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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