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退新制)個人退休金帳戶 不再雙重免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EllaElla)時間18年前 (2008/01/26 18: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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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170949.shtml 個人退休金帳戶 不再雙重免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1.08 04:43 am 今年起,選擇勞退新制的勞工,個人退休金帳戶雙重免稅待遇已經結束。總統令公告所得 稅法第14條修正條文自1月1日起生效,選擇自提退休金在6%範圍內,免計入每月薪資課稅 的勞工,退休時應將個人帳戶退休金與雇主給付部分,合併計算定額免稅。 舉例來說,甲工作20年退休,個人帳戶自提退休金總額加計孳息共計50萬元,合計雇主給 付的退休金 300萬元,甲共領取350萬元。換算甲可享有的定額免稅額為322萬元(年資20 年乘16.1萬元),甲所領取的350萬元退休金扣除322萬免稅額後,有28萬元需半數課稅。 去年底以前,選擇勞退新制者,每月自薪資提撥固定比率退休金,可免課徵薪資所得稅; 退休時也只有雇主給付的退休金才需計入定額免稅範圍,個人帳戶退休金形同雙重免稅。 今年以後,個人帳戶退休金已在薪資階段享有免稅者,退休時,給付總額逾定額免稅部分 ,即須課徵所得稅。 消除個人退休金帳戶雙重免稅優惠的法案,是自今年元月起開始適用,財政部昨(7)日 表示,94年7月勞退新制施行後,到96年12月31日前,選擇自提退休金並已計入個人退休 金帳戶者,屬於96年底前的自提退休金,仍可免合併雇主給付額計算退休金定額免稅,薪 資與退休金兩階段雙重免稅待遇不變。 修正後的所得稅法,年金帳戶中屬於勞工自提金,也可比照個人帳戶自提退休金,同享上 限6%免計入薪資的減稅待遇。但勞工退休時自年金帳戶中提領的退休金,不再視為保險給 付全額免稅,必須與雇主給付的退休金合併計算,並只享有定額免稅。 財政部指出,退休金採取定額免稅制,每人的免稅額隨年資長短不同,年資愈長者,免稅 額愈高。依據稅法規定,定額免稅是以退職服務年資分別乘以16.1萬元與32.2萬元分段計 算。 以退職年資25年者為例,可享全數免稅的退休金免稅額是402.5萬元;超過402.5萬元到 805萬元間者,超過402.5萬元部分需半數課稅;退休金超過805萬元以上者,超過部分全 數課稅。 【2008/01/08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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