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修法 金融商品利息所得一律課稅10%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十年的妳)時間18年前 (2008/03/19 16:4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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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 金融商品利息所得一律課稅10%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溫貴香台北十九日電)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定各類金融商品的利息所得稅 率,一律以百分之十課徵,但個人部分採分離課稅方式,營利事業則併入營利事 業所得額課稅。修正草案獲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歷年來市場對債券、票券的賣出及買回,視為個別買賣,導致 投資人從事附條件交易的價差視為證券交易所得而免稅。   財政部說,為維護租稅公平,兼顧金融市場發展與稽徵作業簡便,此次修法 有關個人以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及證券化商品從事附條件交 易的利息所得,規定按百分之十扣繳率扣繳稅款分離課稅。   至於營利事業所得部分,明定營利事業持有各種短期票券及證券化商品取得 的利息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另外,基於兼顧金融市場健全發展及金融商品稅負衡平,個人與證券商或銀 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的所得,認屬其他所得,與其他金融商品的利息所得,都 按百分之十扣繳率扣繳稅款分離課稅。   財政部並表示,現行不論加徵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有無適用投資抵減,都按獲 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的百分之十,作為扣繳稅款計算基礎,造成國庫補貼國外 投資人情況;因此,此次也修正為應按獲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實際繳納百分之 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作為計算基礎,以符兩稅合一意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62.9

03/19 20:44, , 1F
表示以後買商品要多跟理專ㄟ1%手續費 讓他課稅才划算嗎..@@
03/19 20:44, 1F
文章代碼(AID): #17uD9eIg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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