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稅變更使用情形的細節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貓咪喵喵叫我起床￾N)時間18年前 (2008/04/16 20:3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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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敘述一下我目前的狀況: 在台北市有一間小套房 目前並無任何人設籍在此 但實際上是由我居住(本身設籍在彰化) 房屋所有權人是我 但是土地的部分應該是某財團法人擁有 目前我的房屋稅是以營業用的的稅率來繳納 (整棟大樓是住商綜合大樓) 想要將它變更成住家用 我的問題是: 1.無人設籍的話就是視為空屋嗎? 或是以實際是否有人居住為主? 2.想要變更成住家用 我是否需要先遷戶籍到台北市來呢? (是否得依照 遷戶籍->變更房屋稅率 這樣的流程?) 請教各位大大 感激撥空解答:DD calico -- 大頭大頭,下雨不愁﹔人家有傘?我有大頭!! 胖肚胖肚,葷腥皆入﹔冰箱太小?有我胖肚!! 粗腿肥臀,豈堪入目﹔地動山搖?失足骨碌!! 這般身材,多年如故﹔只願身心,日益進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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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不以設籍為必要條件。詳情可爬我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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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面上直接貼上 #16iO0JAK 再enter,那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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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7:19, , 3F
感激: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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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1VBOTk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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