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未滿60歲父母須檢附何種證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你好嗎?)時間18年前 (2008/04/26 00:4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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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皆未滿60歲, 報稅時將為我的扶養親屬, 沒有薪資所得,只有一點點的股利所得和機會中獎所得, 因為前年我買房子貸款的關係, 從前年開始我的戶籍就和父母不一樣, 但是我們都一直住在一起, 今年不能用里長證明, 要檢附哪一種證明文件呢? 才能做為有效又合理的同居與扶養證明, 爬了文也查了網路,都沒有明確的說明, 麻煩大家為我解惑,謝謝^^ (爬文時有看到說撫養父母國稅局會從寬認定, 如果這樣可不可以不要附證明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5.245

04/26 09:56, , 1F
我報撫養父母超過五年了 從來沒附過任何証明 也沒被退件過
04/26 09:56, 1F
文章代碼(AID): #184Wf6fB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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