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70執行業務所得 91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 必要費用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lack)時間17年前 (2009/05/03 15:5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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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有兩張所得,一張是9A-70 依照規定,可以扣除必要費用45% 想問說如果我的必要費用大於45%,我可以改用列舉嗎? 該怎麼做列舉呢? 另外一個是91競技競賽的部份 若是要列舉必要費用,需要準備報表嗎?或是只要附上收據即可? 以上兩個必要費用列舉,有上限的規定嗎? 感謝各位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3.239

05/03 19:50, , 1F
可以~申報時請檢附執行業務所得收支報告表
05/03 19:50, 1F

05/03 19:51, , 2F
例如收入明細表、損益計算表等書表
05/03 19:51, 2F

05/03 20:32, , 3F
競技競賽的部分附上必要成本或費用的收據即可
05/03 20:32, 3F

05/03 20:34, , 4F
沒規定上限,但是會審核憑證是否為必要的成本及費用支出
05/03 20:34, 4F

05/03 23:16, , 5F
太感謝了~感恩~
05/03 23:16, 5F
文章代碼(AID): #19_Kp-y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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