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善用扣除額 節稅威力大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eline Dion My Love)時間17年前 (2009/04/19 07:46),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Ref.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183303 善用扣除額 節稅威力大 ‧聯合理財網 2009/04/17 【經濟日報╱台北訊】 扣除額是免稅額以外,另一個可以降低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項目。扣除額包含一般扣除額及 特別扣除額;其中一般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可自由選擇金額較高者申報 納稅人要注意,標準扣除額不必出具證明就可適用;列舉扣除額須檢附證明文件,平常即 應注意支出憑證的蒐集和保存。因為要檢附相關證明,有些列舉扣除項目沒金額限制,完 全核實減除,像醫藥生育費及災害損失等,節稅威力大。 標準扣除額部分,納稅人不論所得高低,都只能按固定金額扣除,97年度的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是7萬3,000元,夫妻合併申報則是14萬6,000元。 要選擇何種扣除額申報較能節稅,技巧是只要看看申報時同一申報戶成員,在97年度內所 支付的醫藥及生育費、人身保險費、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或房屋租金支出、捐贈及 災害損失等金額總和有無超過標準扣除額的額度;答案如果是肯定的,應選擇採用列舉扣 除額並檢附證明文件申報。 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多達八項其中以保險費、醫療費、房貸利息及租金支出四項是一般家 庭最有可能利用到的,報稅新手一定要充分善用,才能發揮節稅效果。特別扣除額部分, 包括薪資所得、儲蓄投資、殘障、教育學費及財產交易損失等五項,也各有報稅技巧。 同一綜合所得稅申報戶中,每個人的各種所得都要合併申報,但並不是每個人所發生的費 用都可申報扣除。例如,列舉扣除項目中,保險費的支出,只限納稅人、配偶、同申報戶 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才可在一定額度內從綜合所得減除;其餘家屬即 使是同戶申報,也有人身保險費支出,但不能適用列舉扣除保險費的規定。 特別扣除額項目中,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只限納稅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 可在每人2萬5,000元限額內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扶養的兄弟姊妹就讀大專以上 院校不能申報扣除。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只限於納稅人或配偶的換屋情況才可適用。 【2009/04/17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99.30

04/19 11:03, , 1F
T大~這邊也遇到你~ XDDD
04/19 11:03, 1F

04/23 00:47, , 2F
i大哪邊都看到你
04/23 00:47, 2F
文章代碼(AID): #19wcPp8V (tax)
文章代碼(AID): #19wcPp8V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