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扶養父母的人身保險和醫療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或許天堂也常日落)時間17年前 (2009/05/18 11:33),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爬了一陣子的文,但還是有些不甚清楚的地方(尤其是要保人和被管人@@) 希望大家可以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1) 我扶養了我媽媽(自然人憑證申報--列舉),健保費的輸入,直接依實際繳納的金額輸入 但關於人身保險(非健保)的地方有些疑慮,我的勞保費(4500元),媽媽(10842元),我們另外 還有買人壽險,保單內容如下 保單a---要保人和被保人都是媽媽的名字(35595元) 保單b--要保人是媽媽的名字,被保人是我的名字(46056元) 如此一來,是指我可以申報24000*2嗎? (2)醫藥及生育費項目 因為無法選取(只顯示我的名字),所以是直接將我和媽媽的就醫記錄金額加總輸入即可嗎? 總額是指--部分負擔+掛號費嗎? 補充一下(我剛在輸入醫療記錄金額加總時,看到媽媽有一張門診收據寫著 掛號費100;診療費222;檢查費2418;基本負擔240---實收金額2758元 那我應該加總哪一個金額呢?謝謝~ (還有幾張會出現藥事服務費,拷貝費,證書費......) 麻煩大家指教,謝謝~~~ -- 我並不害怕,是你最終沒有娶我。我是寧願由你來負我,而我無法負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55.226

05/18 11:37, , 1F
(1)是 (2)兩個都是
05/18 11:37, 1F
※ 編輯: rvnkhlnomgtl 來自: 211.75.55.226 (05/18 11:43)

05/18 11:46, , 2F
小技巧:保險費填入時,請看"被保險人"來做區分。
05/18 11:46, 2F

05/18 11:48, , 3F
2.即你們實際支付金額:部分負擔+掛號費。其餘項目不用看~
05/18 11:48, 3F
所以在補充那裡的問題是---加總我們自付的金額嗎(2758元)嗎?請原諒我的駑鈍.... ※ 編輯: rvnkhlnomgtl 來自: 211.75.55.226 (05/18 11:52)

05/18 12:00, , 4F
看起來像是檢查費自費.. 照實收金額申報吧。
05/18 12:00, 4F

05/18 12:01, , 5F
保險費跟醫療收據正本屆時要繳交給國稅局哦 ^^
05/18 12:01, 5F
文章代碼(AID): #1A4DSac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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