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扶養人口的勞健保列舉扣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mei104)時間17年前 (2009/05/26 09:18),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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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父親未滿60,去年有收入15萬以下 母親未滿60,無收入(家庭主婦) 弟弟 已滿20,去年剛大學畢業,有打工,年收入24萬多. 我現在想這樣做,不過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爸扶養我弟 我扶養我媽 ----------- 另外, 我弟一直由我爸在工會一起保勞健保,每三個月繳一次費用 所以收據上是列出我爸和我弟名字 每一次還有一個會費 請問一下, 這樣我要申報扶養我弟, 勞健保費是不是我要另外去申請我弟個人的? 不然工會的繳費收據,是合計我爸和弟的. 至於工會會費,是否就不能列舉扣除啊.... sorry...第一次開始想往進階版的方向報稅...想跟各位請益撇步 :D ※ 編輯: mei104 來自: 163.15.178.13 (05/26 09:19)

05/26 09:59, , 1F
你的所得情形呢? 0.0a
05/26 09:59, 1F

05/26 14:05, , 2F
以你爸扶養你弟,你扶養你媽應該是省稅的申報方式
05/26 14:05, 2F

05/26 14:07, , 3F
不過上述是以兩個申報戶都以標準列舉來考量
05/26 14:07, 3F

05/26 14:08, , 4F
工會會費確實不能作為列舉扣除
05/26 14:08, 4F

05/26 14:10, , 5F
你扶養你的弟的話,你弟的保險費也不能拿來列舉
05/26 14:10, 5F

05/26 14:10, , 6F
因為你弟非為『直系』扶養親屬~而為旁系 
05/26 14:10, 6F

05/26 20:41, , 7F
我所得三十五萬以下....
05/26 20:41, 7F

05/26 21:44, , 8F
建議還是如上述...0.0
05/26 21:44, 8F
文章代碼(AID): #1A6qDeaF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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