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彩券行銷售佣金/兌獎佣金 如何記入綜所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沒了氣泡的可樂)時間17年前 (2009/06/01 22: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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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ing811 (壞習慣很難改)》之銘言: : 請問一下,有人申報過彩券行的綜所稅嗎? : 彩券行的收入如何認列~ : 有銷售總額 : 銷售佣金 : 兌獎佣金 : 如何認列到收入裡面 : 何項收入呢?? : 第一次碰到~~~ : 講法有點不一樣,所以有人有申報過嗎? : 謝謝分享哦!! 公益彩券經銷商分為甲類及乙類 甲類經銷商因為不是採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 此類所得為執行業務所得項下之9A-76一般經紀人(如甲類經銷商),併入綜合所得申報 若有依規定設帳且保存好憑證,由稽徵機關核實認列其所得額 若未依規定設帳,得以費用標準20%扣除之餘額作為所得額 乙類經銷商採營利事業組織型態經營,可能為獨資、合夥或公司 若為獨資、合資,得免辦理營利事所得稅結算申報 檢附已申報收件的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表、已繳納營利所得稅稅款之相關證明 按下列方法計算之後 填寫綜所稅申報書之營利所得項下的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傳說中的方法: *已按規定設帳並保存相關憑證 (公益彩券銷佣金+兌獎佣金+其他營業項目收入)-各項成本費用=應申報之營利所得 *未依規定設帳 按稽徵機關查定之全年銷售額乘上純益率推算營利所得 若同時有兩項行業之營利事業,則採較高之純益率 -- 應該都有寫到 不負責任的文章 (歐飛) -- -- / V V ◆◆ 流浪一枚 不給認養/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31.203 ※ 編輯: superidea 來自: 59.113.131.203 (06/02 00:00) ※ 編輯: superidea 來自: 59.113.136.246 (11/29 17:18)
文章代碼(AID): #1A8-HlNz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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