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車身廠重複課稅 解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臨界點)時間16年前 (2009/07/23 07:5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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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同意消除打造車身廠商重複課稅現象,廠商受客戶委託打造車身,由客戶自行採購 如輪胎、冷暖氣等應稅材料並自行安裝者,整車出廠時可檢具已稅材料完稅證明,自整車 應納貨物稅中扣除。 財政部舉例,打造車身廠商受託打造客戶提供輪胎的半拖車,出廠應按整車計價課徵貨物 稅,假設整車出廠應納貨物稅為10萬元,客戶自行提供輪胎並安裝部分的已納貨物稅為1 萬元,整車出廠時實際應納貨物稅即為9萬元。 財政部昨(22)日發布最新行政命令,針對打造車身廠商目前面臨重複課徵貨物稅現象, 予以合理解決。 依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的實際案例,財政部指出,有打造車身廠商受託打造半拖車,但約 定輪胎由客戶自行採購,並由輪胎供應商在打造車身廠商處安裝,其貨物稅完稅價格是按 整車(包含輪胎)價格計課貨物稅,導致輪胎應納貨物稅遭到重複計稅。 財政部指出,貨物稅的課徵有一個特別現象,即某一課稅項目,可能以其他應稅貨物做為 產製該貨物的原物料,其中又以汽車最為常見。 例如製造汽車所使用的平板玻璃、輪胎、冷暖氣機、音響等,都是應課徵貨物稅的貨物, 且稅率都不相同。財政部指出,貨物稅屬特種消費稅,通常是以貨物出廠的最終型態作為 計徵貨物稅的依據,並不針對其使用的應稅貨物課稅。 【2009/07/2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34137.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2.101

07/26 00:58, , 1F
重點是:出廠應按整車計價課徵貨物稅.再核實扣除.俾免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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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新聞稿沒寫好?還是主編下了不太貼切的標題?
07/26 01:00, 2F
文章代碼(AID): #1APwUQP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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