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收銀機空白發票 可銷毀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臨界點)時間16年前 (2009/08/04 07: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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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政府購買卻沒有使用完畢的空白收銀機統一發票,即將可以解禁由營業人自行負責 銷毀了。不過,相關作業還要配合修改程式,最快要明年才能實施。 財政部已經修改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9條規定,同意在簡化稅政並配合稅捐機關業務 所需之下,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如果發票是向政府購買者,可比照自行印製 發票的企業,填具空白未使用的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銷毀清冊,授權由營業人自行銷毀 。 依據修正後的收銀機辦法,營業人對當期購買的收銀機統一發票剩餘空白未使用部分,除 採電磁記錄媒體申報,及網際網路申報的營業人外,應依規定格式填具銷毀清冊,在每期 申報營業稅銷售額時,併同營業稅申報書送交主管稽徵機關後,在申報當月24日前自行銷 燬。 為避免營業人若自行銷毀出現困難,財政部也同意,營業人可在每期申報銷售額時,併同 營業稅申報書及銷毀清冊,繳回主管稽徵機關清點查收後銷燬。 過去,企業向政府購買卻未使用完畢的統一發票,都要繳回稅捐機關由稅捐機關監毀,目 的在避免出現流弊。財政部基於簡化徵納雙方處理空白剩餘未用的發票作業手續,授權由 營業人自行銷燬。 為免因此產生漏洞,也一併訂定弊端防杜機制。包括,空白未使用發票一旦未銷毀並發生 遺失,營業人如未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或未依規定銷毀,以致發生應銷毀發票遭不 正當使用、被重複領獎、冒領獎金或逃漏稅款等情形時,除被溢領獎金要由營業人償還之 外,逃漏稅的處罰與刑責均應依法追究。 財政部授權由營業人自行銷毀未使用完的空白收銀機發票措施,確定實施日期需經財政部 正式公告後,才能開始生效,官員預計最快的施行日期要等到明年。 【2009/08/0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056221.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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