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地價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顔濃い、お茶も濃い!)時間16年前 (2009/11/03 05:2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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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時家裡買了一間二手的小套房(四月底時交屋) 前任屋主當時是把房子租給三個公司當地址(是這樣說嗎?) 交屋時因為前任屋主說要給這三間公司的房客一些緩衝時間辦遷出 所以一直到六月中這些公司才陸續遷出 到這裡我以為就都完成買房子的手續了 當時也因為一些原因所以屋子一直沒有開始裝潢 到現在也還是裝潢中 所以一直到了九月二十一號時我才想到要去辦戶籍遷入 錯就錯在第一次辦這種手續.... 我一直以為戶籍遷入之後這樣就算是自用住宅了>"<(真是太傻太天真) 直到之前收到地價稅單之後 才發現原來我不適用自用住宅的稅率 所以到稅務局填了申請單想要申請變更 然後這幾天稅務局的人員跟我聯絡說想要看房子 大概是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是要自用吧 我原本想應該不會有問題的(連幫助我寫單子的義工先生也說這應該沒問題啦^^") 今天看過屋子之後 稅務人員是說我的屋子明年度才能用自用住宅的稅率去計算 然後拿了一張國稅局的單子 說因為這個地址上還有三間公司的稅務資料(?)之類的東西 而我沒有在九月二十一日之前去變更自用住宅所以本年度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 我的問題是.... 1. 這樣今年的地價稅就再也沒有補救的機會了嗎?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這房子就是要自用的呢?(雖然大概機會很小啦) 2. 那幾間公司地址辦理遷出時 稅務資料之類的地址並不會一起被更改嗎?? 如果沒有被更改的話 這是我還是他們需要去做變更的呢? 3. 這三間公司的稅務資料(?)還在我的地址上的話 是不是會連帶影響明年的房屋稅呢? 4. 還有一些我應該注意而沒有注意到的問題嗎?(很害怕) 不好意思....今天稅務人員解釋給我聽的時候我實在聽得不是很懂 所以一些名詞真的都不知道有沒有聽對 希望我問得夠清楚 謝謝 要是早點知道PTT有TAX版的話 大概就不會有這種蠢事發生了吧^^" 真是相見恨晚啊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7.30

11/03 11:13, , 1F
我只能回答你 1.沒在9/22前去申請變更,今年就得照舊繳稅
11/03 11:13, 1F

11/03 11:16, , 2F
既然都去了稅捐處,就順便確認房屋稅登記的使用情形吧
11/03 11:16, 2F
文章代碼(AID): #1AxqxXb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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