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窮人告不起官

看板tax (稅板)作者 (rudolphguide)時間16年前 (2009/11/26 10:4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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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11月25日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其中以所謂的「林志玲條款」最受矚目 。該條款內容,將現行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罰鍰不用強制執行的規定刪除。未來只要民 眾逃漏稅被罰,都要先繳納。 也就是說窮人繳不起錢, 別想告官, 剝奪人民訴訟權, 違反憲法第十六條人民有請願,訴 願及訴訟之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70.131

11/26 12:36, , 1F
得否停止執行,跟提起行政救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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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3Ugux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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