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以執行業務所得給付薪資的動機為何?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紅)時間16年前 (2010/01/20 14:39),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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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無業再家 適逢家母就職的工廠缺人力 便同意家父一同前往工廠幫忙 並以『執行業務所得』之名義陸陸續續給付家父薪資約15000 家父的年收入很少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根本抵不完 這筆15,000的錢若以薪資名義給付給家父 家父根本不必繳稅 但這筆錢因為被以9A的名義申報 且執業別為『其它』(代號90) 沒有部頒的必要費用可以扣除 因此這筆錢必須被扣繳6%的稅 想請問板上的強者 這間公司這樣搞是在規避甚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98.205

01/20 21:15, , 1F
其實只要報稅就可以扣一些扣除額,你繳的稅金是可以退回的
01/20 21:15, 1F

01/20 21:47, , 2F
感覺是在規避勞健保費和勞退
01/20 21:47, 2F

01/20 22:28, , 3F
推樓上 規避勞健保的加保作業
01/20 22:28, 3F
文章代碼(AID): #1BLgKRwX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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