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土地繼承問題(土地持分1/4)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散散心吧~~)時間16年前 (2010/02/27 13:00),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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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ist987 (存存)》之銘言: : 土地登記第一類膳本(部分) : 土地所有權部 : 登記日期:84年 登記原因:買賣 : 權利範圍4分之一 : -------------------------------------------------------------------------- : 這塊土地是我爺爺住的,在他死後有 三人共同繼承(有10位子女 只有三位繼承這棟房屋) : 但我爸和大姑各有土地的四分之一,土地的二分之一和房屋是我二叔的 : 我爸(一叔) 二叔 大姑 所共同繼承 : 四分之一(土地權狀寫的持分) 二分之一 四分之一 : 如果我爸前些日子往生,我二叔說要把印鑑寄過去給他,他會去過戶 : 但是我母親說不要,因為怕他會侵佔土地.. : (因為很久之前我爸借他一百萬他都沒有還..要了好幾年都部還我爸就說算了 送給他..) : 二叔最近每天都一直打給我 叫我快點去土地過戶...他跟我說 : 我們去過戶的時候,我爸的兄弟姐妹(就是我二叔和大姑)都要在場才可以過戶 : 而我爸留下的子女有 我媽 我(大哥) 二妹 三妹 (而我爸在生前也說過死後的 : 遺產都留給我,且我媽和我二妹 三妹都同意) : 1.土地過戶的時候需要我二叔和大姑在場嗎? : 因為我是覺得我是"繼承"我爸的遺產..好像跟他們沒有關係 : 2.土地過戶的時候只要帶著我和我媽&二妹&三妹的印鑑和印鑑證明就好了嗎 : 3.因為土地是由我一個人繼承,那是否要填寫 分割繼承的同意書呢? 如果你爸的持分是1/4,申請分割繼承登記即可. 要準備的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如果其他繼承人都同意你繼承取得1/4,蓋你的印鑑章即可) 2.登記清冊(載明要取得的土地地段地號) 3.你爸的死亡記事除戶謄本 4.繼承人的現戶謄本 5.繼承系統表 6.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式二份(洽地政服務台,表格加蓋所有繼承人的印鑑章) 7.印鑑證明(所有繼承人均要出具) 8.遺產稅繳(免)納證明(在國稅局申報,拿到證明再到土地所屬的地方稅務局查欠 是否欠繳地價稅),正影本各一份. 9.土地權狀(若無,則以切結書切結遺失並加蓋繼承人印鑑章代替) 大概是這樣,僅供參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85.176

02/28 03:24, , 1F
謝謝^^"...
02/28 03:24, 1F

03/03 14:39, , 2F
不管怎樣就是先把你爸的持分繼承到你自己的名下,要分割
03/03 14:39, 2F

03/03 14:39, , 3F
之後再來,避免烏煙瘴氣被動了手腳
03/03 14:3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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