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保險費作為列舉扣除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柔)時間16年前 (2010/05/26 09:0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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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保單是否能認列是要看要保人,而不是被保險人哦! 所以您若是要報稅認列的話,是得您扶養您母親哦! 除了您得和您媽媽同戶外,您母親受您扶養的話也得是無工作才好哦! ※ 引述《alianlin (破釜沉舟)》之銘言: : 爬過文想確認一下 : 有兩張人身保險 : 要保人都是我媽 被保險人是我 : 請問支付給保險公司的保險費是不是可以當作我的列舉扣除額? : 上限24000這樣? : 另外是不是要我跟我媽在同一戶才可以申報保險費呢?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99.217

05/26 22:44, , 1F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先決條件呀...不能只看要保人.
05/26 22:44, 1F

05/26 22:45, , 2F
第二行沒錯,第三行要看所得是否低於個人免稅額.
05/26 22:45, 2F

05/26 22:47, , 3F
把把要保人改為自己,這樣最保險.當然保費很高,有贈與問題.
05/26 22:4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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