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租金收入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牛牛)時間15年前 (2010/08/09 23: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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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rty (party)》之銘言: : 房子出租給公司,合約裡有載明給付"淨額"為15,000元/月 : 依扣繳規定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 公司給付給我的15,000元並未扣繳10%, : 雖然依法免扣繳,但合約有載明15,000元為給付淨額, : 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代為扣繳10%的稅款並且給付我15,000元/月的租金? : 若公司沒有代扣繳稅款,我可否要求他另外再支付我15,000*10%=1,500元/月的租金? : 因為公司沒有代扣繳10%那我申報綜所稅時就沒有扣抵稅額可供扣抵 : 我就得自己多負擔租金收入的稅了~~拜託知道的大大回答一下了..大感謝!! 你觀念沒有錯 但我覺得還是要看當初你們簽約時到底談的條件是怎樣耶 因為也許公司認為所謂的淨額 是未含扣繳稅額沒錯 但因為扣繳稅額低於2,000所以扣繳稅額為0 所以淨額就=總額了 我覺得只是雙方認知不同 你也可以重新跟公司談說 其實你當初的意思 是希望租金需包含你多繳個人綜所稅的部分 降子公司應該可以了解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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