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土地信託地價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中華繼基會)時間15年前 (2010/12/06 14: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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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emens (123)》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大家 : 因為家裡有一塊土地與其他人之土地目前重建中 : 房屋已拆除 : 土地大家有去銀行辦理土地信託 : 今年收到地價稅單 : 上面有寫 : 納稅義務人:xx銀行 : 委託人:我們家 : 但之前未注意到上面寫的這些東西 : 看土地位置正確便已在期限前繳納 : 想請問一下大家 : 地價稅應該是由我們負責繳 : 還是信託的銀行呢?? : 還是這方面要看當初合建契約或是信託契約上的規定呢? : 但後來看了地價稅單只看到收件人處寫銀行的地址 : 並未看到我們家現在居住地的地址 : 這是銀行收到後轉寄來的嗎?? : 地價稅單應該只有一張吧 : 會不會有我們繳了 : 銀行也繳的問題?? : 另外 : 因為土地之前是父親的名字 : 但父親已過世 : 所以我們是否先辦完繼承土地後 : 才可以申請改為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呢?? : 但土地重建中加上房屋已拆除 : 不知是否仍可申請為自用住宅土地 : 謝謝各位^^ 大大您的問題,有三個層次。 首先是信託,受託人為銀行。所以在信託契約中,會載明相關費用的標準才是。 再來是土地稅法,土稅三之一,受託人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最後是民法的繼承關係,遺產繼承適用於民法1138。 但是信託則是委託人將其財產指定給受益人。 所以要請大大翻閱先前簽訂的信託契約內容,而地價稅單是銀行繳納, 而土地辦理自用住宅稅率,則是要看有無符合土地稅法第九條的規定。 目前土地是在信託中,所以應該受託人申請自用住宅;或是信託關係結束之後, 由信託受益人去申請。 謝謝 -- 中華繼承暨贈與基本權益保護協會 http://brig.org.tw/index.php 協會部落格 http://brig2010-org.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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