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補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123)時間15年前 (2011/01/19 00:3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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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想請教大家一下 最近父親收到國稅局補稅單 申報98年所得時 因當年度剛好妹妹畢業且於下半年就業 但父親申報所得稅時 卻漏報了妹妹下半年的薪資所得 但仍有申報扶養妹妹 並扣除教育學費扣除額 故國稅局說妹妹的薪資所得須納入父親申報名下 故須補稅 不過計算一下之後 發現似乎妹妹自己獨立申報較划算 但因父親當時已將其納入扶養 所以得補稅 不知可將當時申報扶養妹妹註銷 選擇較為有利的計算方式嗎?? 還是就是按照當初的申報方式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1.33

01/19 22:12, , 1F
如果爸爸和妹妹稅率都是6%,給爸爸扶養較划算.比起妹妹獨
01/19 22:12, 1F

01/19 22:13, , 2F
立申報.可多扣25,000的教扣 
01/19 22:1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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