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何種方式最好???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柳風昀)時間15年前 (2011/02/12 20:0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huanghy (胖沒有理由)》之銘言: : A.2000x40%=800 : ^^^^--------->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 ^^^-->800還要減累進差額 才是應繳稅金 40%是代表所得的級距嗎? 級別 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1 0至37萬 6% 0 2 37萬至99萬 13% 25,900 3 99萬至198萬 21% 105,100 4 198萬至372萬 30% 283,300 5 372萬以上 40% 655,300 : B.我指的這兩千萬是指開出去的發票 也是所謂的營業額 : 那營利事業所得稅算法是如下面兩種嗎 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之規定,營利所得係指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及個人一時貿易之盈餘皆屬之。另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本法第十四 條第一項第一類所稱一時貿易之盈餘,指非營利事業組織之個人買賣商品而取得之盈餘, 其計算準用本法關於計算營利所得額之規定。而應申報的營利所得額其計算方式,依財政 部函釋,綜合所得稅個人一時貿易盈餘之單一純益率為百分之六。   該局籲請一般民眾若有一時買賣商品之所得時,應按銷貨收入的百分之六來計算營利 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申報。 : 1: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2000x0.06=120萬 (淨賺額) : 120x21%(所得級距)=25.2萬-105100=146900--->應繳稅額 (不考慮其他扣除額情形) : 2:公司:書審用同業標準來計算 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如房屋等)之交易 增益暨依法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合計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 ,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之純益率在下列標準以上並於申 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應就其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 假設同業標準為6% 2000x0.06=120萬 : 1.營業事業所得稅部份 120萬x17%=20.4萬 <公司要繳交的稅> : 2.個人所得稅部份 120x21%=252000-204000=48000*6%=2880--應繳稅額 (不考慮其他扣除額情形) ^^^^^^--->退稅 所以公司+個人合計繳款206880元 上述錯誤更正~應該為: 120萬*21%=252000-105100-204000=退稅57100 所以公司+個人合計繳款146900元 感謝網友cathery更正 應用同樣6%計算所以繳稅金額相同。 若大於6%用個人申報比較划算,若小於6%用公司申報划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210.32

02/15 17:38, , 1F
為什麼2.書審的2.個人所得稅部份還要再乘以6%?
02/15 17:38, 1F
※ 編輯: swallow1119 來自: 114.38.250.103 (02/15 22:41) ※ 編輯: swallow1119 來自: 114.38.250.103 (02/15 22:45)
文章代碼(AID): #1DLdXJRv (tax)
文章代碼(AID): #1DLdXJRv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