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母 借貸給子女 等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test)時間15年前 (2011/04/29 22:4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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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以借款名義,將資金移轉給子女,屬於二親等內親屬間的資金往來。二親等內親屬間 資金往來,如果主張是借貸者,應明確交代借款原因及用途、借貸資金的償還期限、利息 支付及資金歸還情形。並且保存借貸關係確實的相關憑證,包括法院公證資料、設定抵押 、利息支付等,以供國稅局查核。否則,國稅局仍會認定為贈與,要求補繳贈與稅並處以 罰鍰。 這些憑證要怎麼去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224.220

04/30 12:21, , 1F
公證可不必,要保持有還款紀錄較重要,如每月轉帳
04/30 12:21, 1F

04/30 12:22, , 2F
那綠字只是舉例
04/30 12:22, 2F
文章代碼(AID): #1Dki-1o6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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