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顧問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懶惰熊貓)時間14年前 (2011/07/30 04:05),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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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temis77 (瀲~*)》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EC1FSQn ] : 作者: artemis77 (瀲~*) 看板: ask : 標題: [請問] 顧問所得....? : 時間: Wed Jul 27 21:34:16 2011 : 不知道要在哪問.....Orz : 就是如果公司聘請顧問(假設1個月2萬好了) : 那顧問拿得這個兩萬, : 是屬於薪資所得? : 還是執行業務所得? : 那如果是薪資所得,那需要報退休金還是勞健保之類的嗎?@@? : 謝謝大家!!! 給付顧問所得屬於薪資、執行業務or其他所得,擬分析如下: 執行業務者,係指以技藝自力營生者。參照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應包括下列人員: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助產人員、地政士、著作人、經紀人、藥師、中醫師、西醫師、 獸醫師、醫事檢驗師、工匠、表演人、節目製作人、命理卜卦、書畫家、版畫家、技師、 引水人、程式設計師、精算師、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士、未具律師資 格,辦理訴訟代理人業務者、未具建築師資格,辦理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等業務者、未具 地政士資格,辦理土地登記等業務者、受大陸地區人民委託辦理繼承、公法給付或其他事 務者、公共安全檢查人員、依公證法規定之民間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 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受委託代辦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承租、續租、過戶及繼承等 申請者。執行業務者通常需要自行負擔成本及費用,故在未設帳的情況下,會有必要成本 費用可以扣除。 http://www.mof.gov.tw/public/Attachment/012116494188.doc 一般而言,薪資通常是雇員依照雇主要求辦理事務,所需物品材料由雇主提供,雇主定期 支薪,在報稅時是無任何成本及必要費用可以扣除的。故由經紀公司全權處理演唱會事宜 的演藝人員之收入,及受聘醫師的收入通常會依實際情況被解釋為薪資所得而非執行業務 所得。 至於其他所得,指的是不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前九類的所得即為其他所得,以其收入額減 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有成本費用可以扣除,比較接近執行業務所得) 如貴公司委任的顧問非屬於上述任一執行業務者,也非專門受雇於貴公司處理事務,自有 主張為其他所得的空間,唯一的問題就是會被國稅局質疑公司有無短漏扣繳,顧問有無漏 報所得的問題。 我認為如果該顧問不具備上述執行業務者之範圍,且非受雇於貴公司專門處理貴公司事務 ,似歸屬其他所得較為合理,請參考。 如果國稅局也無法明確答覆,也可以就個案具文申請解釋,以確認如何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1.111

07/30 10:57, , 1F
可以算其他所得,要扣繳,扣繳稅低於2k可免扣繳
07/30 10:57, 1F

07/30 12:40, , 2F
執行業務所得和其他所得可規定成本費用率扣除,因通常需自行
07/30 12:4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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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成本及費用,但實際上有些顧問拿了公司的案子,仍向公司申
07/30 12:41, 3F

07/30 12:43, , 4F
交通費,郵資,和其他補助如同一般員工.再者有些顧問只是個虛
07/30 12:43, 4F

07/30 12:45, , 5F
設,像退休後再回鍋,或依親謀個高位,或只是掛名而己
07/30 12:45,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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