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及房屋贈與過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water)時間14年前 (2011/09/26 01:5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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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預計明年蓋房(中部非市區) 如果房子蓋好是掛子女的名字 但是是由父母出錢蓋的 1.那贈與的價值是以" 房屋稅籍證明 "來作為贈與稅價值的依據嗎? 2.還是以付給建商的總額來作為贈與稅價值的依據呢? 或者: 等蓋好掛父母名下~再去申請房屋稅籍證明~ 進行轉贈到子女名下~ 之後隔年再轉贈土地給子女 這樣作法是不是比較好? 還有其它方法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6.2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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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的名義登記,然後每年在免稅額範圍內分年贈與
09/27 00:36, 1F

09/27 22:51, , 2F
以取得使用執照日,依房屋評定現值課贈與稅
09/27 22:51, 2F
文章代碼(AID): #1EVsgJC4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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