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抽中廠商提供的尾牙獎品要扣繳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Gill)時間14年前 (2011/11/26 20: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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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chan (kokoro)》之銘言: : 請問如果在尾牙抽中廠商所提供的獎品(or主管提供的獎金), : 這部份需要辦理10%的扣繳嗎? : 如果上面的答案是「要扣繳」的話, : 衍生了二個小問題 : 1.獎品的價值要如何決定呢? : 2.公司需要先入帳嗎? : 謝謝大家了!!! 年關將近,許多公司行號紛紛舉辦年終尾牙犒賞員工,又為了炒熱氣氛,均準備豐富禮金 或禮品進行摸彩活動。惟因中獎人的身分不同,公司於給付時辦理扣繳稅款,即有不同的 規定。   員工參與公司團體或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舉辦摸彩活動之中獎獎金或實物獎品,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依各類所得扣 繳率標準規定辦理扣繳;又如中獎人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單位於給付時須按 給付總額扣取10%稅款,惟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可免予扣繳稅款,但 仍應於次年1月底前列單申報,另如中獎人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單位於給 付時不論金額多少都應按給付總額扣取20%稅款,尚無免扣繳稅款之適用。   如摸彩係給付實物獎品,例如:中獎人獲得冰箱乙台,則應以該獎品購入統一發票所載金額或自行生產之成本計算辦理扣繳,該局籲請各扣繳單位及扣繳義 務人應留意上述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7.13
文章代碼(AID): #1EqDhJq5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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