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之財政部版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 ̄ε ̄;)時間14年前 (2012/04/12 21: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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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求財政穩健,總統於 100年10月12日公布「黃金十年」國家願景,由於賦稅公   平與財政健全對未來經濟發展至關重要,本部於101年3月15日成立「財政健全小   組」,同月28日召開第 1次會議,經委員票選,將資本利得稅列入優先討論議題   ,並分別於4月5日及4月9日召開「資本利得稅-有價證券分組」第1次及第2次座   談會,邀集相關政府機關、專家、學者、業界及投資人代表充分討論。 二、參據上開財政健全小組分組座談會討論及各界意見,應於量能課稅原則下,兼顧   稅收穩定、稽徵成本、市場及經濟衝擊與國際競爭力等因素。本部建議對本案採   漸進原則,選擇簡單可行、受影響人數較少、對資本市場及經濟層面衝擊較小之   方案。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之主要內容如下,本案踏出稅制改革的重要   一步:  (一)個人部分:修正所得稅法,分離課稅、合併申報。  (二)營利事業部分:維持最低稅負制,僅調降扣除額及調高稅率。 三、「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重點如下:  (一)實施日期:自102年度起實施(即自103年 5月個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    營利事業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時適用)。  (二)個人:將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納入所得稅法,與其他類別所得分離按單一稅率    計稅,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1、課稅標的:    (1)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      證書)。    (2)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含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      書)。    (3)私募基金之受益憑證。    (4)在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之期貨及選擇權。   2、申報門檻:每一申報戶之上述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全年交易所得達 300     萬元者,均需申報。如有交易損失,為保留於以後 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     ,亦得申報。   3、扣除額:每一申報戶300萬元。   4、稅率:20%。   5、所得計算:交易時之成交金額-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扣除額    (1)成本認定:依原始取得成本按先進先法認定,但 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之上市(櫃)股票,得依 101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興櫃股票為成交均      價)與原始取得成本兩者孰高認定。    (2)必要費用:包括證券交易稅、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6、盈虧互抵:上述證券及期貨、選擇權之交易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     ,扣除不足者,得於以後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   7、長期持有優惠:持有股票滿 5年以上者,以交易所得之半數為當年度所得額。  (三)營利事業: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維持最低稅負制,但調降扣除額及提高現行稅    率。   1、課稅標的:維持現行有價證券及期貨、選擇權之課稅項目。    (1)證券:     甲、股票:上市、上櫃、興櫃、未上市及未上櫃股票。     乙、債券: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     丙、其他有價證券:如受益憑證、認購(售)權證、臺灣存託憑證及新股認       購權利證書等。    (2)期貨及選擇權:在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之期貨及選擇權。   2、申報門檻:基本所得額超過50萬元者,需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3、扣除額:自基本所得額扣除之金額由現行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4、稅率:由現行稅率10%提高為12%,法定稅率由10%~12%修正為12%~15%。   5、所得計算:交易時之成交金額-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    (1)成本:依帳載實際取得成本採下列方法認定     甲、有價證券部分採個別辨認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       關核定之方法。     乙、期貨及選擇權部分採先進先出,但到期前指定平倉者,得採個別辨認法。    (2)必要費用:包括證券交易稅、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6、盈虧互抵:證券及期貨、選擇權之交易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     除不足者,得於以後5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   7、長期持有優惠:持有股票滿 5年以上者,以交易所得之半數為當年度所得額。 來源:財政部秘書室:「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之財政部版本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66977&ctNode=657&mp=1 下載(表格): http://www.mof.gov.tw/public/Attachment/241220493152.d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44.55

04/12 22:29, , 1F
So..自然人交易認購認售權証之所得,似非課稅標的,是降嗎?
04/12 22:29, 1F
文章代碼(AID): #1FXjtrv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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