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親屬問題請教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簡單的生活)時間14年前 (2012/05/05 09:25),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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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關鍵字爬文沒有找找相關的資料,所以想請教板友們: 母親是身心障礙人士,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只有2-3萬塊的銀行利息所得, 今年申報採夫妻合併申報,如果在夫妻合併申報時已經扣除了母親的免稅額, 那我個人(兒子)在申報時還可以申報我母親的扶養親屬免稅額嗎? 看起來是不行,只是想再確認一下,先謝謝謝各位板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81.138

05/05 09:27, , 1F
你爸媽都合併申報了,你就不能把你媽媽當作扶養親屬
05/05 09:27, 1F

05/05 09:28, , 2F
未滿60歲,收入未達免稅額的尊親屬,你可以扶養
05/05 09:28, 2F

05/05 09:28, , 3F
爸爸單獨申報即可。
05/05 09:28, 3F

05/05 09:52, , 4F
謝謝C大!
05/05 09:5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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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f85nQ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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