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報稅小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蜜蜂)時間14年前 (2012/05/12 08:07),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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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都是用夫妻合併標準扣除額,去年小孩出生了,我母親(57歲)也沒在工作(但勞保有在工會繼續保),今年想用夫妻分開報,我太太一個人報,我跟我母親及小孩一起用列舉的報(每個人保險費都有24000元+我及我母親的勞健保應該有超過76000元)這樣看來應該是用列舉的比較有利吧??? 請問我母親每個月繳3000多元的勞健保費可以報嗎?(沒工作有勞保),查了蘇澳漁會看了一下,是不是就是那個人開假證明讓漁民提高保額領較高的勞保金,跟自己本身沒關係,因為母親當初想繳勞保到60歲再來領勞保金,我不想因為我而影響他的退休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53.242.192

05/12 11:46, , 1F
只有"剛結婚的次一年度"才能選擇夫妻分開申報。
05/12 11:46, 1F

05/12 19:32, , 2F
其實還是可以分開報 只是分開的只有薪資所得...
05/12 19:32, 2F

05/17 22:56, , 3F
勞保跟保險合計上限24000
05/17 22:56, 3F
文章代碼(AID): #1FhQcgv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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