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0年上半年租房下半年買房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iottn)時間14年前 (2012/05/17 23:0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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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本人於99年繳房租 收據上面寫99.07.18-12.31 五個月 金額25000 預收100.01.01-07.17 六個月 金額30000 另於六月購得房屋 繳息清單寫 繳息所屬年月 100/06-100/12 金額13714 請問1 我可以列舉上半年的房租30000 再列舉下半年的房貸利息13714嗎?? 請問2 本人於100年結婚 所以報稅今年夫妻倆是否可分開報(像單身一樣分兩筆繳稅)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0.132

05/17 23:15, , 1F
1.不行,只能擇一 2.可以,分開或合併,隨你選
05/17 23:15, 1F

05/18 01:58, , 2F
建議分開報,一個人報房租,一個人報房貸,就沒問題
05/18 01:58, 2F

05/18 02:20, , 3F
要是承租人和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人就不行了
05/18 02:20, 3F
文章代碼(AID): #1FjHIeT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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