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然人憑證+信用卡繳費+重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 is not me; 我是E。)時間14年前 (2012/05/22 22:21),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 上面三點都做過,可是因為是報稅新手(會怕怕),所以還是發問了~"~ --- 如標題,我用自然人憑證使用列舉扣除, 在最後的計算及上傳選擇用信用卡繳款 但後來我發現我有一條醫療費用沒有列舉到 所以打算重報 我現在還沒去繳錢(因為是信用卡咩), 也還沒跟銀行取消授權 但我重新打開軟體申報到[標準或列舉扣除]這一個步驟的時候 我要新增我的醫療費用 它卻顯示[已有醫療及生育費之列舉扣除資料,不得再次輸入] 這是為什麼啊? 是我不能重新申報嗎(因為我之前已上傳)? 還是因為我尚未取消銀行授權的關係@@? 又或者是因為什麼其他的問題咧? 希望可以幫我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84.251

05/22 22:28, , 1F
不要用「新增」 直接在舊的資料按key正確資料後按「修改」
05/22 22:28, 1F

05/23 14:20, , 2F
因為全戶的醫療生育扣除額只會歸在納稅義務人名字下,
05/23 14:20, 2F

05/23 14:22, , 3F
所以只要在醫療生育費扣除額那欄打上正確金額再按修改
05/23 14:22, 3F

05/23 16:09, , 4F
另信用卡授權部分請參考 文章代碼(AID): #18A_EIeb (tax)
05/23 16:09, 4F
文章代碼(AID): #1Fkw3yLU (tax)
文章代碼(AID): #1Fkw3yLU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