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發票遺失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眼睛要變身!!)時間12年前 (2012/10/23 21:48),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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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tynice (Nicole)》之銘言: : 抱歉, : 藉此標題詢問, : 因目前客戶遺失我們所開立的發票,(當期10月份發票) : 對方不願意接受影本蓋章證明, : (和對方溝通稅務法條也不接受) : 非得請我們這邊開立新的發票給他, : 請問此時需要請他填寫什麼文件嗎? : ※ 引述《eomot (新的挑戰)》之銘言: : :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三條 : :    : :   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 : : 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 : : 證或記帳憑證。 發票不見真的很麻煩 如果真的溝通不來~ 請他們開一張證明書說未收到發票 要註明發票號碼金額等等~也要蓋發票章!(我有處理過可以給你範本) 然後再打到國稅局,說你要辦理發票遺失, 他會傳真申請書給你填寫,在附上證明書+遺失發票的留底聯COPY寄給國稅局 然後他會審核申請書,過不過都會寄公文給你!! 審核過收到公文後.就在重開發票(要跟當初遺失的金額一樣) 然後重開發票那期的401申報完畢後, 在打去國稅局說上次辦理的發票遺失事件 重開的發票已經報完401了! 請在傳真申請留抵稅額的申請書~ 在填填填~~~附上之前的所有資料+新發票COPY,國稅局會審核! 之後就在等公文,上面會有寫你可以留底的稅額, 等到下期報401,上期留底稅額就是那金額了!!! 因為過程真的很瑣碎,時間又長,國稅局的承辦人員又會忘記, 要常常打電話詢問進度(半年都過去了吧= =) 所以還是跟客人溝通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6.99

10/23 22:22, , 1F
如果客戶執意要我立即此月份需要開立新的發票給他,那又
10/23 22:22, 1F

10/23 22:23, , 2F
該如何處理呢?因為客戶有結帳25日的問題
10/23 22:23, 2F

10/23 22:23, , 3F
我可以先開立發票給他,再請他簽切結書嗎?
10/23 22:23, 3F

10/24 16:27, , 4F
這邊就是類似專案留抵的作法 通常都是不得已才會這樣做
10/24 16:27, 4F

10/24 16:30, , 5F
因為一方面時間會拖很久,至少會跨到2期
10/24 16:30, 5F

10/24 16:31, , 6F
再來就是申請了也不一定會過 到時一樣要多負擔這筆稅金
10/24 16:31, 6F
文章代碼(AID): #1GXg0-4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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