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股票可扣抵額認定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懶惰熊貓)時間13年前 (2013/01/05 13: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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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jude (縮到最小)》之銘言: : 如果撫養親人成功,卻沒有申報她有股息作為所得 : 國稅局查到,應該加入所得總額,問題是 : 那這股票可扣抵額部分是否也該一併納入?? : 還是這樣只計所得,可扣抵部分就忽略不計?? : 感謝 股利總額=股利淨額+股東可扣抵稅額 漏報股息應調增你的(A)所得總額,最後仍應扣除(B)股東可扣抵稅額,列示如下: (A)所得總額-扣除額=所得淨額 所得淨額*稅率=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扣繳稅款-(B)可扣抵稅額=應自行繳納or應退稅額 我昨天也接到核定通知書,看了一下發現可扣抵稅額欄位合計數根本是錯的, 打回去問承辦員,承辦員查了一下才發現是所得類別建錯而沒有減除可扣抵稅額, 並告訴我馬上寄更正後的核定通知書給我。以上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註:其實核定通知書上面都有承辦員的連絡電話,有問題他們都很樂意解答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8.113 ※ 編輯: lazypanda 來自: 220.136.68.113 (01/0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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