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撫養"癲癇"親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stone)時間13年前 (2013/04/21 11: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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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民好 想請教關於申報撫養癲癇親屬 因去年申報時本人有檢附醫師診斷證明 國稅局以癲癇非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四款之病人 予以剔除該親屬之免稅額 但因該患者 其因無法控制發作時間點 以致長期無法就業(至今十五年) 且長期需家屬陪伴(併發時會突然間失去意識倒下 常撞擊地面受傷) (醫師說可開列殘障證明 當事人強烈拒絕 以致發病更為劇烈) 想請教鄉民 是否有他辦法 來符合撫養 減輕家庭負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26.181

04/21 13:26, , 1F
與你的關係是? 幾歲? 醫師能出具證明係屬"無謀生能力"?
04/21 13:26, 1F
文章代碼(AID): #1HSrnK1h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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