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年的所得稅想要申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yeah)時間12年前 (2013/10/12 22:1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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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的在2年前申報所得稅中,忘記將母親納入被扶養人,而那時母親是跟父親一起報稅 (當時資格符合我可以扶養,我媽給我報的話他們兩個也可以分開報稅) 那時我父母跟我的戶籍都在南部 而今年我跟我母親的戶籍紛紛遷往北部,但都在不同地點 而我打算下周去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前年的所得稅,將我媽納入我扶養,而我爸就變單獨申 報,這樣的話我是要回南部的稅務機關辦理這項業務吧?(因前年我跟我爸媽戶籍都在南部 而我需要帶除了身份證之外的文件嗎?(我爸媽的身份證件也帶著的話還要什麼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94.98

10/13 12:57, , 1F
要看前年你父母是以誰當納稅義務人,他也必須臨櫃辦理。
10/13 12:57, 1F
文章代碼(AID): #1IMLeGk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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