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將贈與後的房子貸款還給父親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搖滾無敵)時間12年前 (2013/11/08 07:5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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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父親標到一間1110萬的法拍屋,當時投標時就指名要登記在我名下。 押金跟尾款也是開我的名字。但後來才知道有贈與稅這東西。因為這樣等於 是父親直接贈與現金給我。 稅額:(1110-220)*10%=89萬 想法A 想把這間法拍屋由我貸款890萬(1110-220),然後還給父親,貸款部份由我還 。但我存款有700萬(540+160),這樣跟銀行借貸可能會讓國稅局人員懷疑。 想法B 父母雖有婚姻關係,但已分居多年,如果要離婚就是要父親幫我買房子。 母親在過去就已幫我定存540萬,而這幾年我也存了160多萬。能否在過戶 房子後,將我所有的錢還給父親。 稅額:(1110-540-160-220)*10%=19萬 2個方法不知可不可行?? 只覺得稅務這東西不是平常就知道的事,不想因父親一時的疏忽,而白白 浪費這麼多錢,請問有無挽救的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6.18.249 ※ 編輯: hide7isgod 來自: 36.226.18.249 (11/08 08:12)

11/08 11:50, , 1F
1.當時"投標人"欄寫誰? 2.是否已收到國稅局調查公文?
11/08 11:50, 1F

11/08 11:58, , 2F
如果投標人是你父親,是以不動產的現值計算,通常較低。
11/08 11:58, 2F

11/08 11:59, , 3F
若尚未調查,錢還了就沒問題。 已來文調查,事後還也沒用了。
11/08 11:59, 3F
文章代碼(AID): #1IV2apt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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