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直系扶養 扣抵已刪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烤焦的吐司)時間12年前 (2014/04/27 01:04),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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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到了報稅的季節,每年都要繳稅。同事最近告知 可申報扶養家屬 可扣抵。 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應就可列為是無謀生能力者?),但前1~3年沒有想到可用扶養家屬扣抵 也傻傻的按試算表上面的金額 繳清了 個人綜所稅。 請問前幾年的個人綜所稅 可以補申報扶養家屬嗎? 如扣抵後確定當年度不用繳稅,但我 之前已繳給國稅局,是否國稅局還能 退還? 到國稅局辦理 此case 需要帶哪些相關證件or文件? 謝謝: )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5.189.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398531856.A.8CD.html

04/27 10:29, , 1F
不可能吧? @@
04/27 10:29, 1F

04/27 11:05, , 2F
#1C5RYU_N 五年內都可以到戶籍地國稅局辦理更正申報
04/27 11:05, 2F

04/27 13:24, , 3F
身障有分級,不一定可列為無謀生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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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3:33, , 4F
若你母親無收入,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通常較寬鬆。
04/27 13:33, 4F

04/28 16:39, , 5F
今天去國稅局了,5年內皆可辦理增舉扶養,要去“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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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所屬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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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雙方身份證&印章,前幾年的(5年內)如最後核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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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6:42, , 8F
退,是可以將溢繳的部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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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M-SGZ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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