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醫療費可以只『部份』用憑證裏的金額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在植樹節植牙)時間12年前 (2014/05/04 15:07), 12年前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今年報稅軟體幫報稅人列出了許多家醫院的醫療,但還是有缺漏。 除了有些醫院沒列出來之外。有些醫院雖然有列出,但金額有缺少。 但有一些診所,軟體所列出的金額比我收集到的收據還多(有可能是我把一些收 據弄丟了) 那麼,報稅時,可以只補上收據>軟體 的醫院診所嗎?如果收據<=軟體,則以 軟體為準嗎?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34.1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399187268.A.CB7.html ※ 編輯: awaeleven (111.251.234.136), 05/04/2014 15:08:08

05/04 15:59, , 1F
憑證帶出的原本就不用寄,所以補收據>軟體的就ok了。
05/04 15:59, 1F

05/04 22:53, , 2F
我覺得醫療費應該分開列出,不要合併比較好
05/04 22:53, 2F
文章代碼(AID): #1JPUT4ot (tax)
文章代碼(AID): #1JPUT4ot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