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附負擔之贈與,受贈人=債務人是否可扣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Nati)時間11年前 (2014/10/15 23:5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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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家中的長輩想把自己名下的房+地贈與給另一位長輩。(兩人為兄妹) 贈與人是哥哥,該不動產有設定一個銀行的貸款,是哥哥提供不動產擔保給妹妹貸款用, 設定一千多萬,餘額還有八百多萬,設定內容有寫到債務人是妹妹的名子。 因為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共一千多萬,扣掉增值稅和契稅後還是很大一筆數字。 想請問申報贈與稅時,這種受贈人就是債務人的狀況, 是否也可以將貸款的八百多萬當成負擔在贈與總額中扣除?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5.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13388398.A.0B3.html

10/16 09:37, , 1F
今早與國稅局確認無法扣除。
10/16 09:37, 1F

10/17 15:41, , 2F
因為妹妹本人就是原本的債務人了,那來的附有負擔?
10/17 15:41, 2F

11/01 17:15, , 3F
抵押人不等於債務人
11/01 17:15, 3F
文章代碼(AID): #1KFfXk2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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