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更改去年報稅的疑問(夫妻分開改合併)

看板tax (稅板)作者 (Keep silence)時間11年前 (2015/04/30 16:37), 11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年1月結婚,去年報稅可以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報稅。 後來因為人在國外,所以選了分開。 不過這幾天重新計稅時,發現其實去年其實合報才是最有利的 1. 更改戶稅賦資料為5年有效,也包括將夫妻分開改成合併嗎? 2. 老婆原本是用列舉扣除,我是標準扣除。 如果能修正,是不是可以把我列舉的部分加到老婆那邊去? 我爬了一下文,只有找到「同一納稅戶標準不能改成列舉」的資訊 但沒有兩個納稅戶合併的相關條文 麻煩各位版友指點,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6.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0383071.A.4C9.html ※ 編輯: wxWidgets (111.71.216.40), 04/30/2015 16:42:32

04/30 21:33, , 1F
把你的申報案件註銷,更改老婆那份,增列配偶和列舉
04/30 21:33, 1F
文章代碼(AID): #1LGUdVJ9 (tax)
文章代碼(AID): #1LGUdVJ9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