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催繳100~103年的地價稅差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伊凡獅)時間11年前 (2015/05/29 15:27), 11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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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PttLifeLaw板友的熱心告知,讓小妹得以來到此板,希望各位能撥冗閱讀此篇 以下,小妹盡量簡略敘述事情經過,還望各位能多多提供意見。 經TAX板友提醒內文對於「房、地的所有人」未說明清楚,以下將內文再做修正與說明, 希望各位能多多提供意見、幫忙解答! 祖母過世後,土地由四人共同繼承(祖父與三名子女),原本祖父與次子同住,因雙方相 處不愉快;民國99期間,長子(我父親)為求方便就近照顧祖父而接過來,因此遷出祖父 的戶籍,約隔兩個月後,因殘障手冊等相關問題又再將戶籍遷回原地址,期間次子(我叔 叔)之戶籍與其子女都住在此處直至今日。 我祖父於103年底過世後,該地由我父親等三名子女共同持有;而近日長子(我父親)接 稅務稽徵處的來函指出「自99年8月起核與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不符,自100年起改按一般 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並補繳100年至103年之一般用地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差額地價稅」 表示這段期間內「無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於該地」所以要求我父親繳交100年 至103年的地價稅差額。 問題: 1. 我祖父在99期間雖有遷出戶籍之事實,但約隔兩個多月後又遷回,這樣仍要繳交100年 至103年的地價稅差額嗎? 2. 由於此處為四人(祖父與三名子女)共同繼承,100年至103年這段期間,我叔叔都住 在此處,故我父親一直認知此處為自用住宅,加上於戶籍更動後,本應於100年度就該 更改稅率的稅捐稽徵處也未曾更改為一般用地之稅率,因而造成我父親在不知情的狀 況而積欠稅務,請問我們可以就這點來申請催繳無效嗎? (去電稅捐稽徵處時,對方表明當處沒有告知之義務,在說明此差額應為當處疏失所 造成時,對方也只是不置可否的嗯嗯幾聲帶過。) 3. 目前為止似乎只有我父親收到稅捐稽徵處的催繳信,從來函的每年補繳稅額 ($4300~4500)與該處土地面積(約10.5平方公尺)來看,稅捐稽徵處要求我父親繳交 的似乎是稅率的全數差額,想請問為何是全額而非單只有繼承的四分之一? 感謝PttLifeLaw板友的回應:欠稅由遺產中支付,當然也由繼承人共同負擔囉。 繳款書只要向其中一人寄出,但其他繼承人應該也會收到,也可參考稅捐稽徵法。 4. 另外,母親想請教大家: 祖父的戶籍更動時間為民國99年,稅捐稽徵處理應在100年度就更動稅率,但直到103年 度,這四年來的地價稅仍採用自用住宅的稅率來作計算,直到今年(104)才更動稅率, 向我們催繳;但如果稅捐稽徵處在100年度即更動稅率,則父親就會立即發現地價稅費 用提高(稅率更動),進而提出自用申請,就這點而言,是否可算是稅捐稽徵處的疏失? 是否可就這點來申請取消追討101年~103年度的差額? 補充此次催繳的100年度稅單 http://imgur.com/aqj2tIE
希望各位能幫忙解答或提供建議,如尚有內容不足、敘述不清之處,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小妹必會儘速更新;被催繳的地價稅總額高達一萬七,對大多數的家庭來說,都是一項非 常沈重的負擔,懇請各位能就所知的稅務知識幫幫我們家,再次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8.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2884439.A.08F.html

05/29 15:50, , 1F
為什麼妳在PttLifeLaw板推文是寫房屋所有權人是妳祖父?
05/29 15:50, 1F

05/29 15:50, , 2F
到底 房 跟 地 的所有權人各是誰?差很多喲
05/29 15:50, 2F
不好意思,這部份是我的敘述不清,我再重新說明,希望能助於釐清: 該土地為祖父與三名子女共同持有,去年祖父過世後,目前為我父親等三名子女共同持有 內文補充母親所提出的問題4

05/30 07:36, , 3F
你們家公告地價是多少
05/30 07:36, 3F
父親打算就公告地價與計算比率這幾點一併詢問承辦人員

05/30 14:21, , 4F
4.核課期間為五年,這並不是稅捐單位的疏失哦,
05/30 14:21, 4F

05/30 14:21, , 5F
而是五年內都可以依法追討。
05/30 14:21, 5F
有的、PTTLIFELAW板也有板友告知此點,感謝 ※ 編輯: EVICE (220.132.188.47), 05/31/2015 02:29:31
文章代碼(AID): #1LQ1JN2F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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