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戶藉何時遷入遷出較適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UNIEER)時間10年前 (2016/01/13 01: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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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板上朋友 問題: 受扶養親屬戶藉何時遷入新北市(有貸款的房子), 才能適用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貸)款利息 目的: 1.申請育兒津貼(台北市祝妳好孕-月發2,500元) 2.可於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貸)款利息 備註: 夫妻雙方年所得不超過120萬, 2015.05.27 房屋土地所有權登記日期 2015.08.28 房屋所有權人戶藉遷入新北市(有貸款的房子,利息13xxx元/月) 2015.12.02 小朋友出生 2016. .  房屋所有權人戶藉遷入台北市 2016. .  受扶養親屬戶藉遷入新北市(有貸款的房子,利息13xxx元/月) 2016.05.01 綜合所得稅申報 2017. .  育兒津貼申請(台北市祝妳好孕-月發2,500元) 參考過的資訊: 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之規定如何?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66/4950983903926665871?tagCo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2.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2620232.A.2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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