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地合一個人與法人之差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奇蹟比比)時間10年前 (2016/01/21 22:21), 10年前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開始研究房地合一在國稅局網站的大準則條例下 http://goo.gl/8V4fev 發現"個人"與"營利事業"課稅稅率標準差異甚大 個人持有最高至45%(1年內) 再依持有年限遞減 但境內營利事業僅併入營所稅申報17% (這不是本來就必須申報的???) 這樣的標準是否肥了建商而打到個人 本人是比較傾向應該第3棟房屋以上買賣的再行課高稅 畢竟房地產交易也是活絡市場的一部分 附圖 http://i.imgur.com/sL937D9.png
BTY: 大家會覺得房地合一稅會像奢侈稅一樣無法持久 如果是的話大約估多久退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90.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3386102.A.328.html ※ 編輯: wkk999 (118.166.190.28), 01/21/2016 22:24:35

01/22 00:10, , 1F
從營利事業分配利潤下來的話,不是還要再扣一次所得稅?
01/22 00:10, 1F

01/22 00:12, , 2F
所以不見得是會肥到建商啊~
01/22 00:12, 2F

01/22 00:13, , 3F
反倒是分離課稅感覺讓一些房產大戶佔了便宜
01/22 00:13, 3F

02/11 18:49, , 4F
請先研究營利事業所得的計算在發文
02/11 18:49, 4F
文章代碼(AID): #1MeEbsC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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