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格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提姆熊)時間10年前 (2016/04/13 08:53),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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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申請將點陣印表機印出的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改成用雷射A4紙印出的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因為公司有北中南的分公司, 各家分公司申請回報的結果不一樣 有些分公司申請核准, 有些分公司申請不核准 不核准的理由是不符紙張規定, 說寬度一定要9.5吋 但是一般很多商家都已經能列印雷射A4的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有的甚至是B5, 我個人主觀的認知是會計單位沒有和國稅局打好關係的原因 那會計單位對於申請沒過的分公司, 就打給承辦的國稅局單位 說人家某某區的都已經核准我們某地區分公司的變更 憑什麼你們不核准 當然這是很天兵的行為, 只是有沒有什麼解套的方式或是法條依據 能從點陣式變更成雷射A4格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62.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0508784.A.E4A.html ※ 編輯: timbear (118.163.62.198), 04/13/2016 10:54:27
文章代碼(AID): #1N3PXmv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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