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報稅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Layla)時間10年前 (2016/05/28 15:07),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今年是第二次報稅 還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想請問各位有關離婚後報稅的問題 情況如下所示: 在申報103年部分所得稅的時候是夫妻合併申報的 於今年105年3月分居 4月離婚 目前雙方已無聯絡 現在申報104年度所得稅的時候是否可以直接以單身方式申報呢?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9.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4419257.A.B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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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行,明年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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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報104整年度的所得,用邏輯想想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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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9:50, , 3F
咕狗->"年度中結婚或離婚,當年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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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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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合併申報,不過應該可以試著用分居的方式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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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3, , 7F
自己報自己的,頂多等幾個月後讓國稅局寄稅單補稅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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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狗 國稅局的資料都說可以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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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IKEvk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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